本協議概述 Blue 如何依據資料保護法規處理客戶資料。


最後更新日期:2025年7月16日

此翻譯僅為方便而提供。本文件的英文版本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。

本資料處理協議(「DPA」)自生效日期起,由以下雙方簽署:
(1) Bloo Inc,營運於 https://www.blue.cc 的商業實體(「處理者」、「Blue」);以及
(2) 使用 Blue 服務的客戶(「控制者」)。
各為一「當事方」,合稱為「雙方」。

1. 定義與詮釋

1.1 定義:
「協議」指本資料處理協議及所有附表;
「公司個人資料」指由委託處理者代表控制者處理的任何個人資料;
「委託處理者」指子處理者;
「資料保護法律」指 GDPR 以及在適用範圍內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護法律;
「GDPR」指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 2016/679;
「服務」指 Blue 向控制者提供的軟體、分析和儲存服務。

2. 角色與責任

2.1. 控制者與處理者:客戶為資料控制者,Blue 為資料處理者。
2.2. 無聯合控制者安排:雙方同意不存在聯合控制者關係。
2.3. 處理者義務:Blue 應僅按控制者的書面指示處理個人資料,並確保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受保密義務約束。

3. 處理詳情

3.1. 個人資料類別:處理涉及標準個人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者識別碼、聯絡詳情及元資料。不處理 GDPR 第9條規定的特殊類別資料。

3.2. 處理活動:Blue 代表控制者進行資料處理,目的為儲存、分析及提供軟體服務。

4. 子處理

4.1. 授權子處理者

Blue 使用以下子處理者:

Amazon(基礎設施)
Apple(iOS 及 App Store 資料)
AppSignal(系統監控)
Backblaze(基礎設施)
Cloudflare(DNS、網站分析)
Customer.io(電子郵件服務)
Facebook(廣告歸因追蹤)
Gitlab(基礎設施)
Google(Fabric 錯誤回報、位置服務、Google Play Store、分析)
Microsoft(網站分析)
OpenAI(AI 服務)
Render(基礎設施)
Stripe(支付及訂閱資料)
Paddle(訂閱分析)
Telegram(向 Blue 團隊發送通知)

4.2. 子處理者授權機制:子處理者的更新將發布於 Blue 的線上服務條款。

4.3. 子處理者限制:Blue 應確保子處理者遵守與本 DPA 規定等同的義務。

5. 安全措施

5.1. 安全控制:Blue 應實施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,以確保與風險相稱的安全級別,包括:
個人資料加密;
確保資料機密性、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措施;
定期測試和評估安全有效性的程序。
5.2. 資料主體權利協助:Blue 應協助控制者回應資料主體請求,包括存取、更正、刪除和反對請求。
5.3. 資料外洩通知:Blue 應在察覺任何資料外洩後14天內通知控制者,提供足夠資訊以供控制者履行監管義務。
5.4. 跨境資料傳輸:
雙方確認資料可能傳輸至歐洲經濟區(EEA)以外的美國和新加坡。
此類傳輸應受歐盟委員會批准的標準合約條款(SCCs)或 GDPR 允許的任何其他傳輸機制管轄。
若 SCCs 變得不足,Blue 應實施額外保護措施。

6. 資料刪除或歸還

6.1. 資料保留:個人資料僅在處理目的所需的時間內保留。
6.2. 協議終止:服務終止後,Blue 應刪除或歸還所有個人資料,除非法律要求必須儲存。

7. 特殊條款

7.1. 國家特定要求:標準情況下無額外的國家特定要求適用。
7.2. 責任上限:責任限於控制者根據服務條款向 Blue 支付的總金額。

8. 執行與一般條款

8.1. 獨立協議:本 DPA 為獨立協議,非任何現有合約的附件。
8.2. 管轄法律:本 DPA 受 GDPR 及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律管轄,一般法律詮釋適用德拉瓦州法律。
8.3. 生效日期:本 DPA 於控制者使用 Blue 服務時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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